来源:邹平市人民政府
丁公遗址系大汶口文化、龙山文化、岳石文化、商周至汉代遗址。位于长山镇丁公村东,南与石羊村为邻,北约五百米处为“创业河”。遗址东西长约560米,南北宽约490米,为平原埠形地貌。1985年春,惠民地区文管所与邹平县图书馆联合进行较为细致的钻探,确定遗址的范围及文化层的堆积情况。
1985年秋季开始,山东大学考古专业先后进行过四次挖掘。揭露面积15000平方米,出土可以复原的陶器近1000件,石、骨,蚌器1500余件。薄如蛋壳的黑陶高柄杯和光洁的白陶鬻尤为精制。简腹乳状袋足素面鬲的大量存在,构成鲁北地区龙山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。
1991年,山东大学考古实习队在挖掘时,发现了一座保护较好的龙山文化城址,平面略呈方形,四周城墙比较规整,城内部分南北约长350米,东西宽约310米,面积10万多平方米。城墙宽约20米,残存高1.5米—2米。遗迹主要有房基、陶窑、窖穴和墓葬。房基有两类,一类是半地穴式建筑,面积较小,一般不超过十平方米,另一类为地面建筑,面积较大,有的近50平方米。墓葬以中小型为主,有的还在废弃的窖穴内扔弃人骨。陶窑共清理三座,均为横穴室,整体由窑室、窑箅、火道、火膛和工作面五部分组成。陶窑的发现,对于研究海岱龙山文化高超的制陶技术,是极其珍贵的实物资料。从出土的陶器组合和典型陶器的演化分析,丁公城址的龙山文化延续时间较长,其绝对年代约在距今4600年到4000年之间,基本上包括了目前所认识的龙山文化全过程,对探索中国古代城市的产生与发展,深入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等课题,均具有重要意义。
该遗址1984年定为邹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1992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。1985年经省文物事业管理局批准,确定为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实习工作站。2001年被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